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方向)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交通运输部 (mot.gov.cn)
沿海集装箱船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
推荐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牵头单位:智慧航海(青岛)科技有限公司
参与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港口集团、山东海事局、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中国船舶集团第七〇四研究所、青岛航运发展研究院
在山东沿海区域,开展辅助驾驶、遥控驾驶、自动靠离泊等试点应用。
(一)在青岛-董家口-日照航线,投入1艘集装箱运输船,累计完成辅助驾驶航程不少于9000海里,航时不小于900小时;遥控驾驶航程不少于1000海里,航时不小于150小时;自动及遥控靠离泊不少于100次;集装箱运输量不少于5万TEU。
(二)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围绕沿海集装箱船遥控驾驶场景,编制技术指南不少于1项。
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
沿海大型散货船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
推荐单位: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单位:国能远海航运有限公司
参与单位: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迈润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船级社
在东部沿海区域,开展大型散货船电子瞭望、感知增强、远程诊断、拖轮智能协同等试点应用。
(一)在黄骅/天津-上海、黄骅/天津-珠海航线,投入不少于13艘沿海大型散货运输船,累计完成电子瞭望、感知增强、远程诊断航行不少于150航次,航程不少于10万海里,大宗商品运输不少于1000万吨。
(二)在黄骅/天津-扬州/南京航线,投入不少于1艘江海联运散货运输船,累计完成电子瞭望、感知增强、远程诊断航行不少于15航次,航程不少于1万海里,大宗商品运输不少于60万吨。
(三)在黄骅港区,投入不少于1艘沿海大型散货运输船和4艘拖轮,累计完成拖轮智能协同进出港与靠离泊不少于50次。
(四)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围绕沿海大型散货船增强感知场景,编制技术指南不少于1项。
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
长江干线典型航段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
推荐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牵头单位:长江航道局
参与单位: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理工大学、长江水上交通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长江航运发展研究中心、上海长江轮船有限公司、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重庆航道局、重庆海事局、长江万州航道处、长江南京航道局、长江引航中心、长江通信管理局、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长江油运有限公司、武汉吉嘉时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数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上海产业研究院、福建省船舶智能航行安全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安徽博微广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在长江干线典型航段,开展远程辅助驾引、感知增强与信息服务、控制河段船舶组织通行等试点应用。
(一)在重庆-上海航线,投入不少于2艘散货船,累计完成远程辅助驾引不少于30艘次,航程不少于7万公里。
(二)在九江-南京航线,投入不少于1艘散货船,累计完成远程辅助驾引不少于40艘次,航程不少于2万公里。
(三)在长江上游广阳坝雾区,投入不少于1艘工作船舶,累计完成感知增强与信息服务不少于200艘次,航程不少于5000公里。
(四)在长江上游铜锣峡控制河段,投入不少于1艘工作船舶,累计完成船舶组织通行不少于200艘次,航程不少于5000公里。
(五)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围绕内河船舶辅助驾驶场景,编制技术指南不少于1项。
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