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智能船舶规范2020

中国船级社发布了新版的《智能船舶规范》2020,将于2020年3月1日生效。

与2015版相比,除了智能船舶1.0相关内容的修订,增加了第8章远程控制船舶,第9章自主操作船舶。

远程控制船舶包括两个功能标志:
R1 — 船舶主要功能由远程控制站控制操作,船上船员对船舶状态进行监视,在应急情况或必要时接管船舶的操作,根据设计确定船舶运行场景,对非远程控制的系统和设备进行操作;
R2 — 船舶由远程控制操作,船上无船员。

自主操作船舶包括三个功能标志:
A1 — 船舶从锚地到锚地能实现自主操作,并由远程控制监视,必要时远程控制站可对船舶实施远程控制。船舶进出港和靠泊时由船员和/或引水员操作。
A2 — 船舶从锚地到锚地能实现自主操作,并由远程控制监视,必要时远程控制站可对船舶实施远程控制。船舶进出港和靠泊时由远程控制站操作。
A3 — 船舶从泊位到泊位能实现自主操作,并由远程控制监视,必要时远程控制站可对船舶实施远程控制。

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

2025年建成全球智能航运发展创新中心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http://www.zgjtb.com/2019-05/17/content_221523.htm

记者从5月16日在青岛召开的2019智能航运发展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7部门发布《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为智能航运未来30年发展指明方向。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智能航运是传统航运要素与现代信息、通信、传感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深度融合形成的现代航运新业态,包括智能船舶、智能港口、智能航保、智能航运服务和智能航运监管五方面基本要素。根据《意见》,到2020年年底,我国将基本完成智能航运发展顶层设计;到2025年,突破一批制约智能航运发展的关键技术,成为全球智能航运发展创新中心;到2035年,较为全面地掌握智能航运核心技术,智能航运技术标准体系比较完善;到2050年,形成高质量智能航运体系,为建设交通强国发挥关键作用。

  何建中指出,在全球智能航运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的今天,我国抢抓机遇,推进智能航运发展是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实现航运业由大到强的结构性调整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何建中强调,要从五个方面扎实推进智能航运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准确把握《意见》的总体要求,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分阶段落实十项重点任务;二是开展智能航运发展3年行动,明确路线图,抓好试点示范,突破关键技术;三是以法规、标准、规范制定为重点,加快构建智能航运治理体系;四是全方位推进交流与合作;五是不断完善推进机制和激励政策,发挥部门协同推进和政策引导作用,加快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山东省政府党组成员凌文、青岛市副市长薛庆国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研究机构代表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代表们还参观了青岛智能航运技术创新与综合实验基地,并观看自主航行试验船“智腾”号远程操控演示。